1、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以教育部当年公布文件为准,不符合生源地范围的考生请不要填报我校。生源及考试报名资格由各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3名(2025年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介绍除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不主张考试报名外,其他专业均可以考试报名。
3、报名及考试
(一)考试报名条件
1、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区域经济社会进步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区域(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外贸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条件需要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介绍备注栏内的需要。若考生报名要求达不到所报专业考试报名条件,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4、身体情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及我校的有关需要。
(二)报名与确认
1、获得报名许可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名许可(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报名许可。
2、在线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完成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在线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网报时“考试方法”选择“全国统考”(专硕联考类选择“全国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在职考生需征得单位赞同,并在考生登记表“单位建议”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在线报名时,定向单位为现所在单位。
应届考生、往届未就业的考生,均不需要填写“单位建议”栏。考生在线报名时,定向单位为:云南委托培养,单位地址:云南昆明五华区。
(三)初试及复试
1、初试。考生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复试。学校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按考生初试总分与考试报名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范围)总分的百分比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4、录取
(一)依据教育部需要,坚持德智体全方位衡量,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二)不录取未考试报名本计划的考生,考试报名本计划但未能参加复试的考生也不能调为普通计划考生(含双少生)录取。
(三)拟录起名字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能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
(四)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
(五)其他录取政策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5、学制及学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修业年限、学费、奖助学金等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6、其他
(一)就业与派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区域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区域就业;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节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二)升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赞同,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能考试报名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赞同,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考试报名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内容。
(四)以上说明事情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或教育厅最新政策需要相冲突,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或教育厅最新政策实行。
7、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地址:云南昆明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网址:http://202.203.158.67/web/469079/1